INVESTMENT INFORMATION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深福保水电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红花路213A
公告时间 起始时间 2018年 5月 21日
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日
出租物业概括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4号综合服务中心三楼7号房
出租用途 办公
出租面积 73㎡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简装
出租期限 12个月
免租期限 无
招租底价 68元/㎡(每月)
租金的递增 无
租金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在租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
是否允许转租 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物业管理费
其他费用 需要承租人在承租后支付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水电费以物业管理单位收费标准为准。
交易方式(竞价/竞标/协议租赁) 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原件备查;2、竞价人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不良信誉记录,如发现竞价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不良信誉记录,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3、竞价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发现竞价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法人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履约条件 1、承租人须递交2个月当期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2、承租人承诺:遵守相关安全、卫生、停车等管理要求; 出租用途为办公用房。3、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本项目承租人不允许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4、资产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承租人的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并取得政府、消防部门要求的合法证照。6、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三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7、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8、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施,如果出租人不需要承租人应全部拆除并恢复承租前的状态,如果出租人需要承租人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9、承租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书面合同。10、竞价增幅:报价增幅为民币1元的整数倍。11、在合同期有效期内,若出租方在综合服务中心今后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对综合服务中心整栋楼改造确需改造时,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并无权向出租方追索任何费用。
特别事项说明
报名登记时间 2018年 6月 1日17:00前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1万元 (注:中标的竞价人所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转为租赁保证金、租金,未中标的竞价人所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予以退还)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日17:00前
保证金账户 户名 深圳市深福保水电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福田保税区支行
开户账号 44201540600051012586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83590385、13631655222
联系人 陈伟忠
联系地址 福田保税区红花路2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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